2002年国务院5号文件对刷新后我国电力体制提出了厂网脱离、主辅脱离、输配脱离、调理中立的市场化刷新基本构架。届时我国电力市场主体基本构架将由政府、电力调理单位、发电厂(电力生产单位)、电网(输电网、配电网)营运公司、用电户组成。这一计划在破除现行电力体制垄断方面有所前进,但仍然不可将用电户从垄断的桎梏中解放出来,真有点换汤不换药的感受:输售一体,配售一体状态依旧,裹胁了自然垄断的“超自然垄断”特权,仍然是一只无形的巨手,被输、配电网营运公司用来使用电力营销营业,以致用作他用;用电户依然别无选择,其仆从般的职位仍得不到改变;与此同时电能代购代销商也无法降生,即便有勇敢者泛起,那也无法与输、配电网营运公司竞争,其夭折的运气在所难免;政府的调控生怕也是依旧惨白乏力,届时跛脚前行的电力市场仍将影响电力事业的生长。
怎样改变窘态,破除输、配电网营运公司对电力销售权的垄断,实现电力市场构架中主体各方的协调协调,使政府的调控越发有力有用,发电厂、输、配电网营运公司正当合理权益能获得包管,消耗者能自主选择购电工具,且能用上清静、经济电能,就不得不思索刷新历程中所接纳的步伐,走好刷新历程中的过渡期。
走好过渡期的最好步伐,就是让输、配电网彻底运行在阳光下,破除电网超自然垄断体制。一是在实验输配脱离,调理中立的同时,对输、配电网公司的产权、财权和售电权实验刷新。将输、配电网产权收归国有(500千伏及以上为中央级,500千伏以下为县级),对输、配电网营运方面的财权实验收支两条线管理。在此时期,输、配电网公司仍继续从事电能营销营业。二是待条件成熟后,实验输、配电与售电脱离,设立电能代购代销商,将输、配电网营运公司对终端用电户的售电营业剥离出去,划给发电商和刷新中设立的电能代购代销商。设置这样的过渡期,让电网的垄断性回归自然,不再被任何权力所裹胁,使垄断仅为电能的流通服务。同时给电能代购代销商的爆发搭建平台。届时电力市场主体各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,协调协调的时势将泛起。
让电网在阳光下运行,电力市场主体会越发协调协调,电力市场会越发稳固,电力事业一定会泛起新的生长时势。